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从劳动生产率来看,我国创造世界品牌面临严峻挑战。三是创造世界品牌需要一个过程,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时间较短,经验不足,人才缺乏,难以适应国际市场的复杂情况。
创造世界品牌,需要每个企业尤其是大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我国外贸总额大幅增加,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不断提高,海外需求成为推动全国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其作用不可低估,由于外貌发展,一批企业和产品在国际上享有很大剩余,成为国际驰名品牌,在创造世界品牌中作用显著。不仅经济快速增长,而且城乡公众收入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其原因,一是我国外贸体制中,加工贸易占了一半,一般贸易相对较少。从1979 ―2004年,年均增速15.5%。
许多产品,在国内市场扩大销路,树立品牌形象,由国内到国外逐步推进,成为世界驰名品牌。只要我们不断提高品牌意识,不断积累经验,我们就一定能在创造世界品牌中不断前进。日本的市场经济是政府主导型的,政府把进出口配额这些事情都委托商会、行业协会去分配。
但是金融是很复杂的,它需要的资源往往不是本地所能掌握。这样,信贷配额、出口配额就被大企业抓住了,垄断企业就得到了很多特权。但如何服务这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讨论,而且还可以在不同层次上进行深入研究。这个领域它既是私有部门,它又是代表一定群体的社会领域,它不是全社会的,但是它是某种有共同利益的人群。
但是企业实行四自以后,政府就管不了这么多了。第三种理解是说商会、行业协会是一个自治性组织。
其实,世界各国都有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因为中小企业有外部性,它的信贷风险大,银行的贷款回报不足以弥补风险损失,所以世界各国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都是有补贴的。我所看到的比较好的办法是同业工会去给专门的金融机构分担一些风险。中组织和中介组织还不是一回事,这个中间组织是不是讲的第三部门呢?法学家讲三个领域:一个领域是企业(私域),一个领域是政府(公域),还有就是第三个领域。日本的经团联、商工会所等组织是代表这一个人群去跟别的人群去协商,通过讨价还价然后达成一个双方都认可的、有利于大家的一种解决方法,所以他说我不是中介。
像这些事情在政府层面上都是应该考虑的,但是我们现在没有这样的规定。所以,要建设和谐社会,就要把社群组织健康发展起来。行会是在独立城市里面建立的,后来民主国家形成以后,政府就委托它履行一定的公共职能。最主要的监管机构又是什么呢?应该是法院,合法不合法,违规不违规,应该由司法部门监督。
完善法人治理,就是要在制度上保证不能以损害某些会员的利益来取得另外一些会员的利益。在商会法人治理方面各地已经有些好的经验,比如温州服装商会的陈敏会长,在他担任会长期间,建立了规范的选举制度、任期制度,这些宝贵经验应该加以好好总结。
台湾朋友讲到现在台湾的一些行业协会往往被大财团把持,就像公司被大股东把持一样,使得商会、行业协会这种为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变成了为少数企业服务的组织。从根本上说,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不是铁板一块,而是多元化的。
韩国也是这样,比如说政府要发展电子工业了,由于韩国的银行全部都是国有的,政府就拿出一大笔的贷款,让行业协会去分配。如这样来理解中间组织,就跟第三种意见没有冲突了。第二种方式是由商业银行从利润中提取,用来补贴,这些都由专业人员操办。这些组织后来就被人称为二政府。商会的内部治理有人认为法人治理是从公司向非盈利组织推广,我想这没有过硬的证据。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处理办法,由于问题根源是信息不对称,所以他们就想办法去加强信息的弱势方面,成立各种各样的消费者协会,维护消费者权利。
第三种深圳模式,就是民政局加上一个服务署。如果说是要管它的业务,怎么管?这不大好理解。
行业协会是行业管理机构的这种思想现在仍然有。拿破仑法典以来的总趋势是向普通法靠拢,向自治这个方向演变。
另一个问题是我们有些法律、法规定的不太合理,在此背景下,有些行业组织自己办企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办企业不一定能办好,而且还会引起和会员企业之间的利益:中突。1998年以后,国家财政部曾拟定条例,国家经贸委起草中小企业担保办法,但是从全国看情况很不理想,因为没有经常性的补贴。
比如江苏陶瓷行业商会谈到他们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服务,这确实是一个很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方面。你这个利润是暴利了,应该降低。有些立法思想就是这个观点,主张行业协会、商会在政府授权下执行多少职能。比如说,我们现在常常提到由行业协会协商定价。
他们说我们是代表企业的组织。第二种嘉兴模式,民政局加工商联,民政局管注册登记,工商联管行业协会业务。
产生公司这种赢利性法人治理是18世纪以后的事情。而商会、行业协会就不一样,它有会员大会、理事会和执行机构。
不同的人群建立能够维护自己的利益,表达自己的诉求,处理群体公共事务并实行自律的组织,在我们宪法上是被允许的,人们有这个合法的权力。这个时候的改革是在国有部门搞放权让利。
而不是由某一个机构去查,你这个价格太高了,应该降价。还有一个特别的原因,就是政府机构要精简,有一些领导干部要安排,于是就开始建立这样的组织,把行业管理放到协会去管。在我们这里恐怕主要的问题还不是政府不管,而是政府过多地干预。第三种意见说它是民间组织,是企业自发建立起来的自治性组织。
我们前两次会议讨论就已经涉及这一问题,也已经有了许多研究材料,要好好加以整理并继续进行深入的讨论,即使不能在认识上求得完全统一,但至少能搞清楚问题究竟在哪里。这在所有文明国家都属于犯法行为。
如果大家的利益是一致的,那只要由政府来权衡解决就可以了。过去不需要什么协会,因为集中配置资源由计划委员会管,短期计划、调度由经委管。
但是大多数人不大同意这个定位,因为这就会使协会、商会成为二政府。因为法人这个概念,在中世纪就是指非盈利组织。
手机:18900000000 电话:010-12340000
邮件:123456@xx.com